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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享茂被前妻逼死背后隐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1-22 13:41:13  阅读:2504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吴建豪

9月8日晚,一封WePhone开发者苏享茂的“遗书”被曝光并引发大量转发。自称是WePhone开发者苏享茂的社交媒体账号发布文章表示自己被前妻逼迫,“今天我就要走了,App以后无法运营了。”苏享茂称自己和前妻翟某欣通过世纪佳缘认识,结婚前已在前妻身上花了几百万费用。苏享茂同时表示,前妻以“他有漏税行为和WePhone有网络电话功能是灰色运营”两点来要挟自己,索要1000万元和三亚的房子。警方称,死者确实属于跳楼自杀。经家属报案,目前警方正在调查。

不给1000万就举报男方偷税

婚后,苏享茂形容,发现妻子“太物质、很有心机”,感觉“不自在、压抑”。但离婚代价太大,他骑虎难下。7月6日,翟某以恐高为由,提出让苏享茂把自己位于海淀区西二旗的房子卖掉,买一处更大的房子,否则就离婚。

苏享茂最终同意离婚。但翟某却提出,要求苏享茂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否则将举报他偷税。一份双方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7月14日晚,翟某提出赔偿要求,并表示“你这个网络电话属于非法经营的灰色地带”。如果苏享茂拒绝,她就要“走正规渠道,看派出所怎么给你定罪吧”。

苏享茂回复称自己没有1000万,并反问对方,“你认为我最大对不起你的地方是啥?”翟某表示自己并没有想置苏享茂于死地,“我用法律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和精神损失是应该的,你赔偿我损失,我和家人也不会再逼你做什么。”

第二天,苏享茂又通过提出,“海南的房子咋弄”?翟某回复,“房子把你的名字去掉,另外赔偿我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离婚协议显示,男方同意将海南的一处房产过户给女方,一次性补偿女方现金1000万元。其中,首期支付660万元整,已支付完毕。剩余340万在离婚后120天内一次性付清,每延期一天,赔偿10万元违约金。

苏享茂在材料中提到,当时“身心俱疲”,再加上以为税务问题及APP灰色运营问题很严重,担心被对方举报,因此签下这份“显失公平”的离婚协议。“我资金链已经断裂,实在很绝望。”9月7日,苏享茂跳楼前在谷歌发布的文中说。哥哥苏享龙称,弟弟为女方累计花费近1300万元,他从楼顶天台跳下,当场死亡。此前几个小时,他还陆续收到女方辱骂威胁恐吓消息。

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表示,八十多岁的老父母已知噩耗,痛不欲生。“可怜白发人送黑发人。”苏享龙写道。针对苏享茂为何一步步“,走上不归之路”,苏享茂分析,弟弟就是所谓的“雨人”,即极度擅长于某方面,但拙于表达自己,拙于人际关系,这种人在自己的领域中容易取得较高成就,可是面对人际关系,却无能为力。

此外,苏享龙还贴出了苏享茂与女方认识的全过程。资料显示,苏享茂与女方2017年3月30日认识,都是世纪佳缘VIP会员,双方资料上写的都是未婚,他们在红娘的撮合下第一次见面。第二天,女方就主动发信息说印象不错,希望再见面。女方还跟苏享茂聊了他朋友圈里发的特斯拉照片,并表示自己只是在大学毕业时谈过一次恋爱,双方都互相表示了好感。

4月1日,女方就发了一段视频,里面有几只鸟飞过别墅的景象,苏享茂不知道她住别墅,还说“给我压力比较大”,然后女方就把房产证信息发了过来。随后,男方向女方表示他也买得起别墅,并给女方看了他的股票账户和理财账户,女方当即表示“一见钟情,愿意替我生孩子”。

而这些互动,发生在双方第一次见面后的两天时间里。

随后,苏享茂与女方互动频繁,很快就进入男女朋友关系阶段,彼此都约定今年结婚,女方也去过男方公司,但男方从未接触过女方同事和朋友,更没有去过女方所称的工作单位——“北京房地产科学与技术研究所”。

同时,苏享茂还了解到女方有两个号,其中一个经常有一些演艺方面的职位需求,还了解到她以前经常会在一些网剧里出演。“我弟真傻,真会相信170CM的年轻硕士美女,会对160CM的他一见钟情。”苏享龙表示。

9月11日,红星新闻联系上了翟某欣的研究生同学和她第一段婚姻的知情人士,了解他们眼中的翟某欣。

“翟某欣这个事儿出来以后,我们研究生同学群里,都炸开了!”李强(化名)是翟某欣北交大研究生时期的同班同学,翟某欣事件曝出后,李强和同学们在群里议论纷纷,大家都表示,“不敢相信”。

李强表示,网上所传的“逼死IT男丈夫”的翟某欣,确实是自己研究生时期的同学,“我们是同一届,都是09年考入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12年1月毕业的。”他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忆,漂亮、家境好,在研究生时期,翟某欣在班上是“高冷之花”般的存在。

“总的来说,她家境好,成绩好,长相在我们这种工科专业里,也算是非常漂亮的,性格也很高冷,但平时接触中感觉,是人畜无害那种性格。”李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翟某欣学习成绩优异,“我记得研究生入学成绩,她是年级第二。”加之长相甜美,这个“美女学霸”给李强留下了较深的印象。但在校园生活中,翟某欣并不是一个特别活跃的人,李强回忆,除了上课和某些活动,她在学校基本都不出现,“连我们的毕业照,她都没有来拍,感觉她整个人比较神秘。”

后来,李强观察到,翟某欣的家庭条件也比一般同学优渥,“那时我们研究生一般都住寝室,但翟某欣一个人在外面租房子住,听说是她妈妈过来陪住。”李强说,“后来听她聊天说道,她的父母和舅舅,都是高校教授。我看到她平时吃穿用的,也比一般同学要好一点。”

正是因为上述表现,所以当翟某欣被曝出“疑似骗婚逼死其夫”的事件后,同学们都非常诧异,“她的研究生身份是真的,家境优渥也是真的,作为她的研究生同学,我们认为她应该不至于骗婚。”

9月10日上午,世纪佳缘网对苏享茂事件做出回应,称“经核实,WePhone已故创始人苏享茂及前妻翟某某系世纪佳缘会员,并完成实名认证。世纪佳缘会密切事态进展,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

对此,苏享龙表示,“世纪佳缘网站发出了个不痛不痒的声明,言辞极其冷静,令人在这个酷热的午后,打起冷战。请问世纪佳缘,我弟弟付钱给你们,为何所提供的女方信息竟然是未婚。可怜,可叹,佳缘终成孽缘......”

对此,世纪佳缘公关部工作人员对南都记者说,“我们平台搜集的资料是不完善的,她(女方)提供的资料,我们会通过我们的渠道去核实,从红娘的角度,会认为她主观没有欺骗我们的意思,学历、身份是可以公开查证的,但婚姻信息没办法查证。事发我们也很痛心,我们先要做的是厘清事实。”

苏享茂在遗书中曾经提到,翟某欣对自己隐瞒了婚史。关于之前的这段婚史,翟某欣的研究生同学也侧面给予了证实。

李强表示,在研究生期间,长相姣好的翟某欣身边,有不少追求者。后来,翟某欣选择了与自己同一级的同学王志刚(化名),“那是11年左右吧,我们读研二的时候,她和王志刚一起了,很突然,没有一点征兆,但是很快就分手了。”李强表示,同学们以为两人只是短暂地交往,根本没有想到,两人竟然结了婚,

网上有一份疑似是苏享茂生前所撰,记录下和翟某欣点滴的文字,上面提到,翟某欣的第一段婚姻“结婚时间是2011年1月17日,离婚事件是2011年4月1日”。

“他们没有对外公开过结婚的事实,也没有请大家吃喜酒,王志刚的家境在我们这一届学生里,算是不错的。”李强说,至于两人后来为何离婚,同学们都不知道。

据公开信息,此次“程序员自杀”事件当事人苏享茂与前妻作为世纪佳缘的VIP会员,是在世纪佳缘“红娘”的撮合下见面的。数据显示,“一对一红娘服务”曾是世纪佳缘的主要营收来源。

据世纪佳缘官网显示,截至2016年7月,世纪佳缘用户注册总数超1.7亿。在业务上,截至2017年4月,世纪佳缘的一对一红娘业务已经覆盖全国71个主要城市107家线下实体店。

新京报记者通过“一对一”的红娘功能,联系了世纪佳缘国贸加盟店的一位红娘,该红娘称,在缴纳6800元后,可以提供半年红娘服务。该红娘表示,世纪佳缘线上“鱼龙混杂”,存在许多传销和卖保险等行为。“线下找对象比较靠谱,最好不要通过线上进行。”该红娘表示。

新京报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多人曾因使用世纪佳缘网站,而误入传销组织。

不过,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前,曾有"世纪佳缘"用户隐瞒婚史进行诈骗。新京报记者获取的一份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判决书显示,邱某飞在世纪佳缘网站注册为会员,故意隐瞒婚育情况,谎称单身,以确定恋爱关系为手段先后骗取被害人张某某、龙某某、段某等人的信任。

案件公开信息称,被告人邱某飞以投资为名骗取龙某某人民币62700元后归还11900元;以做生意为名,先后于2014年4月14日骗取段某10000元,于2014年7月25日骗取张某某20000元。2014年8月,邱某飞谎称需偿还借款企图骗取张某某15万元,张某某此时已发现自己被骗,假称愿意借钱给被告人,并配合公安人员于8月30日将被告人邱某飞抓获。

“世纪佳缘作为第三方网络服务平台,根据避风港规则,其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关键要看其有没有过错。”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世纪佳缘对入驻平台的用户提交的信息尽到了法定和约定的审查义务、对相关用户提供的举报信息尽到了检查、协调义务,对死者前妻是不是“职业诈骗”事实不明知、不应知,该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如果死者前妻提交了虚假注册信息,隐瞒离婚事实,随后又不断欺骗,最后还敲诈勒索,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